指揮中心說明其採檢措施調整如下:
👉輕症(或無症狀)「居家照護」確診者:
距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7天,無須採檢直接解隔,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。
👉確定病例密切接觸者之居家隔離對象:
未完成3劑疫苗者 | 完成3劑疫苗者 | |
隔離、自主防疫天數 | 3天居家隔離+4天自主防疫 | 0天居家隔離(免居隔) +7天自主防疫 |
是否需要快篩 | 匡列時(居隔日第一天)需快篩 | 並無強制規定, 但有症狀時就可以快篩 |
能否外出 | 3天居家隔離期間不得外出,自主防疫期間需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才可外出 | 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, 即可外出 |
是否有居隔通知單 | 有,因為前三天仍要隔離 | 沒有,因為不需要居家隔離 |
👉表定航班抵臺時間入境之居家檢疫對象:
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3天,並接續自主健康管理4天
--- 不便之處敬請見諒!